关于废止《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58号)
来源: 公安部网站 发布时间: 2020-06-01 10:19:48 【字体: 】《关于废止〈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2020年5月28日第2次公安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部长 赵克志
2020年5月29日
关于废止《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
公安部决定废止2009年4月30日发布实施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根据2012年7月17日公安部令第119号《公安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
本决定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网站2020年6月1日讯)
原文链接:https://www.mps.gov.cn/n6557558/c7216836/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