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分局关于征集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来源: 经开分局 发布时间: 2024-09-19 15:37:34 【字体: 】为进一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及打击涉肉制品违法犯罪工作,结合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相关要求,严厉打击涉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夜市、烧烤店、火锅店、大排档、卤肉摊点,经营肉类零售、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等,采购、销售病死畜禽产品、采购、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走私冻肉的行为,非法买卖、伪造检疫合格证明等违法犯罪线索。
(二)肉制品加工过程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违规使用鸡、鸭等其他肉类冒充(或掺入)牛羊肉行为,餐饮服务单位、单位食堂使用未切除“三腺”、病变淋巴结及病变组织的“糟头肉”等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未经许可从事禽畜私屠滥宰的违法行为,违法使用“瘦肉精”等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在肉内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四)未经许可或备案从事肉制品生产加工的黑窝点、黑作坊,生产、销售来源不明的卤味、腌制等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走私冷冻肉类产品及非法销售等违法犯罪线索。
(五)超市、便利店、旅游特产等零售店、餐饮店以及摊贩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旅游风味食品特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其他涉及畜禽养殖、屠宰等肉类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线索举报要求
(一)检举、揭发、提供的肉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需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包括姓名、经营地点、时间、经营范围等),举报违法犯罪事实要有实物、图片、音视频等必要的证据。
(二)举报人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过分夸大或虚构事实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举报违法线索的,公安机关和行政主管部门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严肃处理。线索举报方式群众可通过电话、信件和实地举报的方式提供违法线索。
三、线索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
贵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0851-83847110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0851-83839765
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农村局:0851-83625622
(二)信件举报:
贵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禁毒大队(生态专班):贵阳市经开区桐荫路12号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贵阳市经开区珠江路177号
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农村局:贵阳市花溪区行政中心b224号
特此通告。
贵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
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