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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57号建议的办理意见

来源: 贵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24-04-09 09:45:00 【字体: 】

市政府办公厅:

赵庆强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合同制辅警待遇纳入省、市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一、贵阳市公安局(市本级)辅警保障情况

2018年,经市政府同意,贵阳市公安局(市本级)辅警薪酬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不高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进行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2021年11月,经商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从2022年1月起,以2020年贵阳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将市公安局辅警个人薪酬待遇每人每年35115元调整至40305元。

目前,贵阳市公安局(市本级)辅警工资薪酬以2020年贵阳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每人40305元/年,公用经费人均5000元/年,五险一金单位承担部分人均约15168元/年,合计人均用工成本约60473元/年。

二、工作建议

1.根据《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三十八条“辅警的薪酬标准参照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之规定。建议按照2022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5047元作为辅警薪酬标准,并进行动态调整。

2.根据《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辅警管理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辅警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将辅警的薪酬、奖励、社保、抚恤、装备、服装、教育、训练和日常管理等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之规定。建议各地强化对《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贯彻执行力度。

贵阳市公安局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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