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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司法局关于《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已结束)

来源: 贵阳市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 2022-10-09 09:21:43 【字体: 】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及时清除我市在改革和发展中面临的制度性障碍,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按照《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92号)要求和市政府安排部署,我局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对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代拟了《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修改完善,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在本网站全文刊登,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若有修改意见,请于2022年10月21日前通过电话、线上渠道或邮件等方式反馈到贵阳市司法局。

贵阳市司法局
2022年10月9日

附件:附件1: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原文链接:https://www.guiyang.gov.cn/opinion/202210/topinion_123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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