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了解贵阳市公安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
根据《条例》公开范围规定,按照易为公众理解的组配分类为主,辅以主题分类、机构分类和体裁分类,制定贵阳市公安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贵阳市公安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包括机构领导、机关简介、行政权力、履职依据、预算/决算、权责清单、政府采购、价格和收费、双随机一公开 、社会安全、规划计划总结、人事信息、统计信息13个一级类别。其中机关简介下设市局概况、内设机构、直属机构3个二级类目;履职依据下设法规规章、部门文件、规范性文件数据库3个二级类目;双随机一公开下设抽查情况公开、执法人员名录库、查处情况公开、检查对象名录库4个二级类目;社会安全下设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网络安全、户籍改革4个二级类目。
二、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贵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是贵阳市公安局及各分、县(市)局。
贵阳市公安局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按照《条例》执行,具体见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贵阳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三、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进行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最迟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贵阳市公安局及其直属分局通过以下载体和平台进行信息公开:
1.贵阳市公安局网站(gaj.guiyang.gov.cn);
2.“贵阳公安”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抖音官方账号。
3.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地址:贵阳市公安局顺海办公区15楼(贵阳市新添大道北段7号),开放时间为9:00-17:00(工作日),联系电话0851-86796948。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贵阳市公安局或直属机构(即辖区公安分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向辖区公安分局提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在相应区政府网站提交,向贵阳市公安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贵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贵阳市公安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电话:(0851)86797087
传真号码:(0851)86797087
通信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306号1号楼4楼
邮政编码:550081
电子邮箱:wzbsjz@guiyang.gov.cn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请方式
向贵阳市公安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贵阳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贵阳市人民政府网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贵阳市公安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凯发线上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咨询电话:(0851)86797087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306号1号楼4楼
邮政编码:550081
电子邮箱:wzbsjz@guiyang.gov.cn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受理点设在贵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306号1号楼4楼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851)86797087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但须确认受理机构是否收到。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咨询电话:(0851)86797087
传真号码:(0851)86797087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贵阳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链接地址http://www.guiyang.gov.cn/zwgk/zwgkysqgk/zwgkysqgkwssq/szfgzbm/sgaj/。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6.费用
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7.救济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不予公开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再向具有法定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除上述情况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具有法定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贵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贵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1)86797087
通讯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306号贵阳市公安局1号楼4楼
邮政编码:550081
投诉邮箱:wzbsjz@guiyang.gov.cn (此邮箱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投诉及意见建议)
(二)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贵阳市司法局
通讯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11栋5楼
邮政编码:550081
(三)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贵阳市白云区中环路4号
邮政编码:550014
电话号码:0851-84616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