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贵阳市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五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阳市公安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gaj.guiyang.gov.cn/zfxxgk/zfxxgknb)。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阳市公安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306号,邮编:550018,电话:8679696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结合工作职责,以贵阳市公安局网站“贵阳公安为民网”为平台,积极公开机构职能、案事件办理进度、警务工作纪律、重要工作动态、行政权力和行政服务事项的依据、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及其他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2019年以来,累计公开行政法规、规章90条,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凯发线上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6624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1条;统计信息7条;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284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238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10条、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140条;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21条;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治安管理、户籍管理、网络安全、禁毒管理类凯发线上官方网站的公告233条。此外,还严格遵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如建议提案、文件修改废止、便民措施、政策解读、决策公开、职业纪律、受案范围、权力清单、行政收费、审计公开、政府采购、重大警情、预警防范、应急管理、双随机一公开、行政复议、非公开信息目录、投诉举报、行政许可公示、行政处罚公示、常见问题、工作动态、媒体报道等共计4365条信息,贵阳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依申请公开
1、加强依申请公开制度和平台建设
在政务网和政务服务大厅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让办事群众一目了然。
2、加强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标准要求
网上公开机构设置、领导工作分工、执法依据、办事指南、办证程序、收费标准、电子表格、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梳理各项业务经常用到的材料和手续,精心制作“一次性告知单”,“一次性告知单”包括申请事由、所需材料、办证时限、办理程序、收费标准等内容,并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做好答复工作。
3、加强依申请公开对依法行政的促进作用
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为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为重点,以“数据铁笼”反腐行动计划为抓手,创新公开载体,拓展公开领域,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2019年以来,先后完善和更新了贵阳市受理机构、申请方式、申请处理和答复时限、费用、办理情况等具体内容。全年累计处理依申请公开10件,均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按期办结,其中以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办结2件,以非本行政机关公开告知书办结2件、以非政府信息告知书办结2件,以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办结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持续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对现有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分类确认。对照省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息发布工作中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对现有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分类,对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行政权力事项或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已明确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一律予以取消。二是逐项编制行政权力事项对应的责任事项。在梳理权力事项的同时,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逐一厘清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建立责任清单,明确承办机构、追责对象范围,其中追责对象范围将责任落实到具体行为人,列明承担责任的具体行为人,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三是加大政策解读回应,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严一降”升级版、“66537”战略部署等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宣传策划、加强警媒合作、加强指导协调,大力宣传贵阳公安工作、队伍建设成果和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改进和加强公安舆情引导工作,积极加强网络新媒体平台建设。四是充分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综合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资源,通过主动向新闻媒体发送新闻稿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媒体约谈采访,网络信息发布等形式,进一步扩大受众面。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贵阳公安官方微博累计发布各类信息1527条,微信累计发布信息758条,通过抖音平台发布各类信息280余次,回应群众政策咨询17次;在为民网发布工作要闻67条,招考信息13条。
(四)平台建设
根据《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具体指示,借鉴省、市政府的网站运维管理模式,贵阳市公安局向第三方专业机构采购了网站内容维护服务,自9月10日外包人员入驻开展工作以来,其专业的信息服务保障和规范化、流程化的管理体系,极大提升了贵阳市公安局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2019年9月26日,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实施意见》,贵阳市公安局网站由市政府信息中心机房迁到“云上贵州”市平台,9月20日,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征求<贵州省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关于做好第二批未集约政府网站整体迁移有关工作的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贵阳市公安局启动了将网站信息支撑系统由“云上贵州”市平台迁移至“云上贵州”省平台的工作,11月29日“贵阳市公安局网站”前台及数据按计划迁到“云上贵州”省平台。
(五)监督保障
为实现贵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本职工作无缝对接、紧密结合,在原有的以市政府副市长、市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小刚同志为组长的贵阳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切实夯实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部门,各部门根据业务和工作实际成立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和政府公报等工作,定期、不定期采取不同形式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一是教育培训方面,2019年通过开展集中培训、电话远程指导、qq远程协助等方式,开展涉及执法规范化建设、法制员、政务公开等内容的培训活动,切实有效提升了队伍政务公开能力。培训涵盖本单位21个部门和11个分、县(市)公安局共计350余人。二是考核评估方面,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贵阳市公安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比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标准》《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全市政府网站评估指标和细则》制定下发《“贵阳市公安局网站”信息保障工作规范》,按季度严格进行考核,考核对象包括11个分局及下属33个派出所,考核内容涉及信息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在全局范围内形成了你追我赶的工作氛围。在2019年贵阳市政府网站评估中,贵阳市公安局得分90.43,在47个市级部门中排名第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91 | 31 | 21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 | 2 | 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14 | 28 | 305 |
行政强制 | 10 | 0 | 8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七)总计 | 8 | 0 | 0 | 0 | 0 | 0 | 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在工作责任压实方面还有强化空间。相关信息管理员往往身兼数职,存在学习不及时、工作不专业等情况,对信息公开类别研究不清、落实力度不强,离国办要求的“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建设、数据开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还有一定差距。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依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打牢“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思想基础和理论基础,切实将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好、将工作责任压实。二是多渠道、多路径解决问题,持续深入开展网站内容服务外包工作,带领服务外包团队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充分体现在网页上,实现科学化、智能化,同步完善政务公开涉及维护、检查、应对、结果运用等工作环节,确保形成工作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