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财政厅关于修订我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丧葬费开支标准报告的通知》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的决定(黔府发〔2020〕2号)
来源: 贵州省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 2020-02-13 16:30:42 【字体: 】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省人民政府
批转省财政厅关于修订我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死亡丧葬费开支标准报告的通知》和《贵州省
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的决定
黔府发〔2020〕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及时清除改革和发展的制度性障碍,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财政厅关于修订我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丧葬费开支标准报告的通知》(黔府发〔1999〕5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的通知》(黔府发〔2011〕9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0年2月7日